老子道德经
道德经全文及译文 道德经全文 道德经 老子道德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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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 第十六章 致虚极
老子道德经 第十六章 致虚极 原文:
致虚极,守静笃,万物并作,吾以观其复。
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
归根曰静,是曰复命。
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
不知常,妄作,凶。
知常,容。
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转自www.chaxunjiao.com https://www.chaxunjiao.com/
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
归根曰静,是曰复命。
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
不知常,妄作,凶。
知常,容。
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转自www.chaxunjiao.com https://www.chaxunjiao.com/
老子道德经 第十六章 致虚极 译文:
尽可能地使自己显得虚若无有,尽可能地保持清静,在事物波起云涌似的事态演变中,我们可以因此而观察它们的循环反复。事事物物虽然纷纭繁杂,但它们都可以归结于它们的根本。归结到根本它们就显示出始终如一的清静,这就叫做恢复到“本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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